消防工程安裝的通用要求
消防工程安裝的通用要求都有哪些?
1. 消防工程施工完畢后,施工單位應向建設單位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并且需要同時提交以下文件:隱蔽工程驗收記錄、管道系統強度嚴密性試驗記錄、管道沖洗記錄、系統試運行調試記錄。
2. 消防工程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應清理現場、拆除臨時設施,使安裝的消防設施復原。
3. 消防工程竣工驗收由建設單位組織,可以委托監理單位組織驗收,參加消防工程竣工驗收的人員應具有與工程相適應的專業技術職稱。
4. 消防工程竣工驗收時,施工單位應向建設單位提交竣工圖、設備開箱記錄、施工記錄、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及其他技術資料。
5. 消防工程竣工驗收前,施工單位應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及有關資料,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審查符合要求后,在約定的時間內組織設計、監理、施工等單位共同進行竣工驗收。
6. 消防工程竣工驗收時,應檢查施工單位是否按照經審核批準的消防設計施工,施工質量是否符合 現行相關消防技術標準。
7. 消防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應將消防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有關資料報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8. 消防工程竣工驗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建設單位應組織整改,在整改后重新組織竣工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