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體滅火系統防護區的相關設施聯動控制有哪些常見問題?
1.問題描述
1)氣體滅火防護區外墻上常開通風口在氣體滅火噴放前無法自動關閉;【圖示1】
2)在緊急情況下,按下氣體滅火控制器上的啟動按鈕或防護區門外設置的緊急啟動按鈕后,無法在氣體滅火劑噴放前聯動關閉或停止該防護區內相關的開口封閉裝置、通風機械和防火閥等設備,影響滅火效果。
3)火災報警聯動控制主機無法獲取氣體滅火系統火災報警信號和聯動控制、啟動、噴放各階段的反饋信號。
圖示1
2.原因分析
1)設計圖紙中的通風口未設置聯動關閉裝置;
2)因氣體滅火控制器與消防控制室火災報警聯動控制主機屬于不同品牌產品,且對氣體滅火防護區相關的開口封閉裝置、通風機械和防火閥等設備的聯動控制由火災報警聯動控制主機負責時,因控制器之間的通訊障礙,導致無法聯動;
3)當氣體滅火防護區的火災探測報警和聯動控制均由氣體滅火控制器負責時,因氣體滅火控制器和消防控制室火災報警聯動控制主機之間無通訊聯系,導致火災報警聯動控制主機無法獲取相關信息。
二、規范要求及正確做法
1.規范要求
☆《氣體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 50370-2005)第3.2.9條、第5.0.6條。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 50116-2013)第4.4.2條第3款、第4.4.3條第1、2款、第4.4.4條第1、2款、第4.4.5條。
三、應對措施及防治指南
1.當氣體防護區設有通風換氣口或可開啟的窗扇時,建議選擇常閉換氣口,窗扇平時應處于關閉狀態;如通風口或窗扇平時處于常開狀態,應選擇帶電動執行機構的產品,滅火劑噴放前由相應的控制器聯動關閉;
2.當氣體滅火控制器與消防控制室火災報警聯動控制器品牌不一致時,為了避免控制器之間因通訊障礙而導致聯動控制功能失效,可選用以下之一解決方案:
1)滅火前需關閉或停止的送(排)風機、風閥、空調通風系統、電動防火閥、門、窗等,可由消防控制室火災報警聯動控制器進行聯動控制。氣體滅火控制器接收到消防控制室火災報警聯動控制器發出的聯動觸發信號后,僅對保護區氣體滅火電磁閥、壓力開關、火災聲光警報器、氣體釋放警報器進行聯動控制。火災報警聯動控制器和氣體滅火控制器可通過開放通訊協議的方式或通過設置信號模塊和控制模塊的方式進行指令、信號之間的傳輸轉換;
2)滅火前需關閉或停止的送(排)風機、風閥、空調通風系統、電動防火閥、門、窗等,可由氣體滅火控制器進行聯動控制,聯動觸發信號由消防控制室火災報警控制器或消防聯動控制器發出。氣體滅火控制器再將以上需聯動的控制設備狀態信號以及《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 50116-2013)4.4.5條要求的反饋信號反饋至火災報警聯動控制器。火災報警聯動控制器和氣體滅火控制器可通過開放通訊協議的方式或通過設置信號模塊和控制模塊的方式進行指令、信號之間的傳輸轉換;
3.任何情況下,氣體滅火控制器都應和消防控制室火災報警聯動控制主機建立通訊聯系,確保氣體滅火系統火災報警和各階段聯動控制功能的完整性、有效性,以及氣體滅火系統實時工作狀態信號反饋的及時性。
來源:《江蘇省民用建筑工程消防驗收常見問題解析及防治指南》
《氣體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 50370-2005)
第3.2.9條 噴放滅火劑前,防護區內除泄壓口外的開口應能自行關閉。
第5.0.6條 氣體滅火系統的操作與控制,應包括對開口封閉裝置、通風機械和防火閥等設備的聯動操作與控制。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 50116-2013)
第4.4.2條 氣體滅火控制器、泡沫滅火控制器直接連接火災探測器時,氣體滅火系統、泡沫滅火系統的自動控制方式應符合下列規定:
第3款 聯動控制信號應包括下列內容:
1)關閉防護區域的送(排)風機及送(排)風閥門;
2)停止通風和空氣調節系統及關閉設置在該防護區域的電動防火閥;
3)聯動控制防護區域開口封閉裝置的啟動,包括關閉防護區域的門、窗;
4)啟動氣體滅火裝置、泡沫滅火裝置,氣體滅火控制器、泡沫滅火控制器,可設定不大于 30s 的延遲噴射時間。
第4.4.3條 氣體滅火控制器、泡沫滅火控制器不直接連接火災探測器時,氣體滅火系統、泡沫滅火系統的自動控制方式應符合下列規定:
第1款 氣體滅火系統、泡沫滅火系統的聯動觸發信號應由火災報警控制器或消防聯動控制器發出。
第2款 氣體滅火系統、泡沫滅火系統的聯動觸發信號和聯動控制均應符合本規范第 4.4.2 條的規定。
第4.4.4條 氣體滅火系統、泡沫滅火系統的手動控制方式應符合下列規定:
第1款 在防護區疏散出口的門外應設置氣體滅火裝置、泡沫滅火裝置的手動啟動和停止按鈕,手動啟動按鈕按下時,氣體滅火控制器、泡沫滅火控制器應執行符合本規范第 4.4.2 條第 3 款和第 5 款規定的聯動操作;手動停止按鈕按下時,氣體滅火控制器、泡沫滅火控制器應停止正在執行的聯動操作。
第2款 氣體滅火控制器、泡沫滅火控制器上應設置對應于不同防護區的手動啟動和停止按鈕,手動啟動按鈕按下時,氣體滅火控制器、泡沫滅火控制器應執行符合本規范第 4.4.2 條第 3 款和第 5 款規定的聯動操作;手動停止按鈕按下時,氣體滅火控制器、泡沫滅火控制器應停止正在執行的聯動操作。
第4.4.5條 氣體滅火裝置、泡沫滅火裝置啟動及噴放各階段的聯動控制及系統的反饋信號,應反饋至消防聯動控制器。系統的聯動反饋信號應包括下列內容:
1 氣體滅火控制器、泡沫滅火控制器直接連接的火災探測器的報警信號。
2 選擇閥的動作信號。
3 壓力開關的動作信號。